林芝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2024 年 1 月 2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局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旅游发展局由1个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
2.统筹协调市内旅游业发展要素,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旅游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全地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4.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等;
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旅游发展局设5个内设行政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交流合作科、市场管理科、规划开发科、产业发展科;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设2个正科级参公内设机构(执法检查科,政策法规科);设1个事业正科级建制机构(旅游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林芝市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旅发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676.61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量 2676.61 万元,同比减少 2318.48 万元。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676.61万元,占 10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量 2676.61 万元,同比减少 2318.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28.21 万元,占 49.62%。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676.61 万元,同比减少 2318.48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当年拨款收入 2676.61 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363.2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2.1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83.2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8.01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676.61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2318.48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676.6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363.21 万元,占 88.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2.13 万元,占 4.94 %;卫生健康支出 83.26 万元,占 3.11 %;住房保障支出 98.01 万元,占 3.6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支出(01)行政运行(01)财政拨款 1038.21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支出(01)旅游宣传(13)财政拨款 30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支出(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财政拨款 1025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财政拨款 13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财政拨款 0.63 万元、财政对其他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财政拨款 0.82 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财政拨款 12.8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财政拨款 7.5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财政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1)财政拨款 62.89 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财政拨款 98.01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328.21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243.58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84.63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8.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 万元,公务接待费 1.5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 5.26 万元,压缩 23.63 %,主要原因是 “三公”经费缩减; 2024年我局无公务出国经费预算和公车购置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328.21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 102.84 万元,增长 8.39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 月底,我局共有车辆 4 辆,其中,其他用车 4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 台。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保证我局工作正常开展,保证林芝市创建国际生态旅游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如期推进。保障办公大楼办公、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运行,保障办公大楼水电开支、基础设施维护,局领导干部职工工资、差旅、休假经费等。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局2024年度没有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